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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里市司法局在医院设立“流动调解室”化解“血债血偿”

发布时间:2017-07-17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陆安祥 赖丽莎)7月11日,凯里市司法局积极发挥矛盾纠纷“快调速解”职能,通过在当事人就医医院设立“流动调解室”开展现场调解纠纷方式,成功化解一起人身伤害赔偿纠纷。

  据了解,7月3日,大风洞镇都辉村大排组吴某斌到其堂弟吴某良家做客。酒后,两人话不投机,起了争执。吴某斌感觉自己年长,争执中未得到尊重,出手打了堂弟吴某良一耳光。被打后,吴某良酒劲上涌,操起杀猪刀,将吴某斌的右手臂及前来劝架的吴某斌的妻子的右手小指砍伤。事后,吴某斌夫妇被带到医院治疗。

  吴某斌儿子到大风洞司法所申请调解,要求吴某良赔偿人身损害相关赔偿。大风洞司法根据申请人所属情况,决定在当事人就医的炉山人民医院设立“流动调解室”。结合派出所出警情况,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现场,吴某良强调堂弟吴某斌先动手,自己的行为属于自卫,不应当支付住院费用。吴某斌儿子听后情绪激动,扬言要吴某良“血债血偿”。为平息纠纷,司法所工作人员采取三步进行调解:

  一是平息事态,营造良好调解氛围。首先,调解员请情绪激动的吴某斌儿子离开调解现场平息怒气,以免事态愈发严重;其次,重申调解遵循自愿原则,确认双方当事人调解意愿;再次,强调双方调解要平息情绪,说明事实。

  二是耐心倾听,讲法讲情讲理。首先,调解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了我国《刑法》、《民法总则》中关于人身伤害及侵害人身权利相关法律法规;其次,强调双方是堂兄弟关系,平常两家人关系亲密,不要因纠纷而损害了亲情关系;最后,作出提醒,喝酒因适可而止,不要因喝酒而误事伤情。

  三是促成道歉,达成协议。调解员让伤人者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向受害者真诚道歉并获得谅解。在意识到自身错误的基础上,积极赔偿受害者夫妇住院期间的所有费用,并赔偿相关营养费、误工费。双方就此次纠纷达成一致,事后到大风洞司法所签订了调解协议。自此,一桩酒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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