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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县法院立案庭荣获“青年文明号”称号

发布时间:2020-10-27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院讯(李成贵 邱彧)诉讼服务中心是人民群众到法院进行诉讼的第一场所,也是人民法院服务群众、司法为民、展示司法公开的“第一窗口”,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现有8人,因诉讼服务成绩突出,2019年8月获得荣获2017-2018年度“白山市青年文明号集体单位”称号。

  发挥立案职能,打造便民窗口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诉讼服务区功能建设,坚持“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带给群众”的服务理念,设立了导诉台、立案区、当事人书写区,网上立案区、律师接待室、诉前调解室,并配备了诉讼指导手册、笔墨纸张、电脑、打印机、复印机、自动售卖机、自动擦鞋机、诉状辅助生成机、自助阅卷查询机等便民服务设施,进一步健全服务承诺、文明接待、岗位责任等制度;完善诉讼引导、查询咨询、判后答疑等制度,并指定专人固定接待群众立案、信访,确保当事人的来访第一时间有人接待,真正实现了从接待、咨询、立案到收费“一站式”服务,使诉讼服务大厅变成了“利民之窗”,使群众告状不再难,当场立案率达100%,依法保障了群众诉权。对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在受理时慎重对待,做好诉讼风险提示,为降低当事人诉讼风险,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受理案件前,主动进行庭前调解,下大力气抓源头、抓苗头、抓预防,把问题解决在初始,推动涉诉信访步入良性循环。

  诉调有效对接,多元化解纠纷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意见》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平安吉林建设的总体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充分发挥司法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当的纠纷解决方式,有效化解各类纠纷,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长白县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中,与人民调解、律师调解、司法调解有效对接,多方联动,专门设立多功能调解室、长白县法律援助中心驻法院工作站,大力推进“分流—调解—速裁”机制建设,构建起纠纷前端疏导和繁简分流大格局。

  丰富便民载体,增强服务意识

  坚持“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认真履行释明义务,加强对当事人举证指导,有针对性地向当事人发放举证指南。详尽说明其应承担的举证责任、举证不能及逾期举证的法律后果,提高当事人的证据意识和举证的积极性、准确性。庭室还积极推行诉讼风险提示制度,向每一位当事人发放的《诉讼风险提示书》,从立案、举证、庭审到执行各环节,列举了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因为行使权利不当可能遇到的风险,保证当事人对自己将承担什么风险的基础上,正确判断应怎样行使诉讼权利,以减少损失。为方便群众诉讼立案,立案庭开通网上立案平台,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的工作要求,加大网上立案宣传力度,充分利用诉讼服务网络,进行网上指导、网上立案工作,并设有专人负责立案管理,确保网上立案无障碍,当事人可通过该平台提交立案申请和相关证据,实现网上预约立案,减少往返法院次数。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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