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何玲 梁丽)10月12日,新源县人民法院在接收到郑某和刘某的案件后,及时了解案件的情况,经古庭长和吴专委研讨和调查,与郑某的律师进行实时沟通,该院为经济困难当事人郑某和刘某提供了司法救助,缓交诉讼费 6900元。
据悉,原告郑某和刘某夫妻二人年事已高,身体都不好,加之刘某又在前几年患上了癌症,使本就拮据的生活更加捉襟见肘,迫于生活的压力,不得已才来到法院寻求帮助。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员耐心倾听着他们的诉求,并告知他们立案的流程,经过半个小时左右的沟通和交流后,考虑到他们的情况特殊,古庭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院的规章制度,要求诉讼服务人员及时为他们办理了缓交诉讼费手续。当老人得知一切手续办理妥当又不用去银行缴纳诉讼费时,感动得热泪盈眶,双手合十说道:“感谢你们,真心为我们老百姓办实事!”
这样的情景,时常会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发生。近年来,新源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坚持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耐心、热情的对待每一个来诉来访的当事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活动,为经济困难当事人办理诉讼费缓交,减交,免交及救助金申请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2020年以来,已为11余人办理11件诉讼费缓交手续,缓交诉讼费39476元,充分保护了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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