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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青秀区检察院诉前磋商,让被破坏林地重新披上绿衣

发布时间:2020-10-14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检察讯(梁少春) “看到这一片光秃秃的土地再次焕发生机,我们的努力总算没有白费!”近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蓝庆带队再次来到青秀区那舅社区,对之前被消纳场破坏的林地修复情况进行实地回访。就在两个多月前,这里被消纳场填埋的15亩林地现场还是堆土一片,丧失了林地原有森林生态功能。在履职中发现这一情况后,青秀区检察院干警随即立案调查,并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诉前磋商,合力修复被破坏林地的“疤痕”,让它重新恢复往日的生机与活力。

无人机航拍消纳场被破坏林地

  2019年12月1日,张某某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移送青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020年5月15日,鉴于张某某有自首情节,犯罪情节轻微,青秀区检察院对张某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虽然涉案当事人免于刑事处罚,但是林地遭受破坏的问题还是没能得到彻底解决。为了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青山绿水,守护生态环境。2020年6月22日,青秀区检察院针对这一林地破坏侵害社会公共利益行政公益诉讼案立案调查。期间,第四检察部干警运用无人机现场对该消纳场进行现场勘查航拍取证,核实了该消纳场非法占用林地,致使15亩林地遭受破坏,现场堆土覆盖。从2016年10月底至今,被毁坏的林地没有恢复原状,有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的风险,社会公共利益处于受侵害状态。为修复这片林地的“疤痕”,重现往日的生机,2020年8月6日,青秀区检察院邀请青秀区自然资源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诉前磋商,以“圆桌会议”的形式,合力解决该起林地修复问题。

  “涉案消纳场在未办理相关林地审批手续情况下,在涉案林地进行消纳城市建筑垃圾倒堆弃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建议青秀区自然资源局依法履行林地保护、水土保持的管理职责,责令涉案单位对被占用林地进行恢复补种,维护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在磋商中,青秀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干警就林地遭受破坏和如何修复等问题,和该局参会人员进行了现场磋商交流。

  在听取相关建议后,该局工作人员积极回应,表示将会针对会议上建议的内容,依法督促相关单位对被破坏林地进行补种,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对于拒不执行补种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今后还将持续与青秀区检察保持良好沟通联络,共同做好辖区林地保护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此次磋商的主要目的是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调动职能部门科学参与公益保护,共同推动环境损害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凝聚保护公益的共识和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青秀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蓝庆介绍。

  会后,相关职能部门对破坏林地进行了及时整改。目前,该消纳场一改往日建筑垃圾堆土容貌,恢复了林业生产条件并进行了植树造林,相信不久后,这片林地将再次绿树成荫,重现往日生机。

消纳场被破坏林地整改后重新种上林木

  据了解,今年以来,青秀区检察院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积极探索建立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后磋商制度,实现办案繁简分流。截至目前,已通过诉前磋商解决公益受损问题14件。接下来,青秀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合力解难题守护公益。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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