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宋云鹏)“一年多了,我以为这笔钱没着落了,没想到你们给我要回来了,真的太谢谢你们了…!”年过七旬的老人莊某握着执行法官的手激动的说。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在莊某申请立案执行前,顺利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9年8月,杨某驾驶载客三轮摩托车将老人莊某撞倒,送至医院检查为腰椎骨折,但肇事者杨某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声称自己没钱,拒绝支付老人治疗的一切费用,老人和家人万般无奈之下只能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的权益。因担心杨某转移肇事车辆,故申请对杨某的肇事摩托车予以诉前保全并提供了担保,同时,依法提起了民事赔偿诉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法官在依法对杨某的三轮载客摩托车进行了扣押后到医院为老人送达了有关法律手续。
案件判决生效后,莊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法院准备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热情的接待了莊某,向其了解了案件的详细情况后,立即约谈了杨某,对其释法明理,督促其主动履行判决义务,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杨某意识到这起交通事故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不履行法院判决后果的严重性,在其哥哥那筹了35000元,将所欠的赔偿款一次性全部交到了莊某家人的手中,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案件得到圆满化解。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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