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悟规律 明方向 学方法 增智慧丨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

拒不支付民工工伤赔偿款 司法拘留让老赖履行义务

发布时间:2018-03-27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 2017年5月,艾某在张某的工地上干活时,不慎从脚手架上掉下来,经医院诊断为小腿腿骨骨折,伤愈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因双方未就赔偿款达成一致意见,艾某来到拜城县人民法院起诉张某,要求张某赔偿检查费、治疗费、伤残鉴定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10000余元。拜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张某雇佣艾某为其提供劳务,在艾某为其干活的过程中受伤致残,张某应承担主要责任,对原告艾某因摔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70%赔偿责任。依据法律判决被告张某赔偿艾某51000元。

  判决生效后,因张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艾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签收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申请执行人艾某与被执行人张某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于2017年12月之前按月分期分批缴纳执行案款,直至案款全部履行完毕为止,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案件终结。后被执行人张某无故单方撕毁和解协议,拒不履行协议内容,艾某及家人多次找张某协商,张某认为艾某已撤回强制执行申请,该协议已对其失去约束力,因此拒不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义务。

  2018年2月,申请执行人艾某无奈再次向拜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月23日早上10点,执行干警到张某家,以拒不履行判决对张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送张某体检路上,张某的家人打电话找到办案法官,表示愿意代张某缴纳执行款,履行法院判决,请求法院原谅张某的无知行为。2个小时后,薛某家人送来了执行案款,承办法官当即电话通知申请人来领执行款,该案被圆满执结。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