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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动了我的微信红包?

发布时间:2017-07-11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胡雯杰)近年来,微信作为一种便捷的网络社交工具,逐渐被大家所追捧。其中,微信的支付、转账功能也为大家的生活带来了更多的便利。但是,因为手机的不安全因素也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带来了可乘之机。

  2017年7月10日,昌吉市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微信转账引起的盗窃案件。

  2016年11月19日,被告人吕某相约其朋友周某一起喝酒,双方推杯换盏,不久,周某就不胜酒力了。凌晨6时,被告人吕某趁周某熟睡之机,将周某的手机用指纹解锁后进入手机微信,分六次将周某手机微信零钱和微信绑定的工商银行卡内现金37252元转入其个人账户。案发后,被告人吕某退赔被害人的全部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37252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法官在此提醒大家,在使用网络社交工具时,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慎交朋友,保持理性思维,时刻注意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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