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新闻讯(蓝江安)“一年之计在于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要适应当前司法体制改革的需要,勇于创新,不断拓展工作新局面。”近日,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志春在党组扩大会议上再次做出要求。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是对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审批活动进行监督。近几年来,广安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先后建立健全了支持起诉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机制,拓展了监督空间,成为检察工作中的一个亮点。为此,2016年11月,上级相关部门决定在2017年6月对该院民行检察工作进行检查调研。去年12月,李志春在党组扩大会议上就迎检问题提出了“强身健体”的要求。
据悉,“强身健体”的核心内容为“三个一”,即构建一支科学化的民行检察工作队伍,将该项工作分为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两块,前者主要负责对法院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以及支持起诉工作,后者主要负责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开通一条“绿色通道”,解决好“等米下锅”问题,与政务大厅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与司法局、国土局、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建立联系点;利用微信、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广辟案源。创新一流工作业绩,不断完善与法院联系工作机制,适时签发会签文件;强化跟踪监督机制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建议促进力;探索公益诉讼工作,完善“官告官”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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