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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新闻

发布时间:2011-02-14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字体大小[ ]

最高检:切实贯彻好、执行好"两个证据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17日)举行贯彻执行“两个证据规定”专题辅导报告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张耕主持报告会并强调,检察机关要始终把办案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高度重视证据的审查,切实贯彻好、执行好“两个证据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最近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报告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结合自己多年工作经验和领导制定两个文件的经历,作了一场全面、翔实、精彩的专题辅导报告。报告从两个文件的起草背景、过程、主要内容和关键问题等方面,对“两个证据规定”进行了深入系统的解读,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实践性、针对性和指导性。 

  张耕强调,“两个证据规定”与检察工作密切相关,对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特别是死刑案件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高检院党组和曹建明检察长对检察机关贯彻执行好“两个证据规定”高度重视,曹建明检察长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认真部署全国检察机关对“两个证据规定”的教育培训和贯彻落实,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检察环节的证据要求等。 

  张耕指出,刑事诉讼证据是全部刑事诉讼的核心,完善刑事诉讼证据制度,是党的十七大以后中央确定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两个证据规定”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刑事诉讼证据制度,提高刑事案件特别是死刑案件质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张耕要求,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要讲事实、讲证据,尤其是人命关天的死刑案件,必须执行最严格的证据制度,切实把好事实关、证据关,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精心办好每一起案件,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确保每一起刑事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张常韧、柯汉民,检委会专职委员童建明参加了今天的报告会。高检院机关内设机构全体人员、直属事业单位有关人员聆听了报告会。(王新友)

 全球公众传媒摘编:GAN  J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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