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王宁)2020年,昌吉州中院党组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主动把法院工作融入昌吉州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创新工作载体,打出一套精准有力的司法服务“组织拳”,为昌吉州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和优质的法治环境。
健全工作机制,优化营商环境
坚持准确识变、主动求变,紧密结合昌吉州经济发展工作实际,先后制定《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十项措施》《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服务手册》《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近十项常态化机制,涉及产权保护、知识创新、案件纠错各个领域,覆盖立案、审判、执行、破产各个环节全,以全局性司法促进全局性发展。
注重调研对接,掌握企业需求
坚持调研走访与协调对接同步开展,主动定期与文旅局等行政部门、人民银行等管理单位、金融建筑等行业协会对接,组织工作座谈会、交流会30余场,进一步理顺了关系、疏通了堵点、化解了症结,有效提升了司法服务保障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制定《关于扎实开展“十个一”系列活动方案》,截至当前,“十个一”系列活动已完成8项,各项工作成果正在逐步呈现。
延伸诉讼服务,降低诉讼成本
坚持把初心落在行动上,把使命担在肩膀上,统筹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工作,制定并在微信公众号刊发《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涉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司法服务工作指南》《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应对疫情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机制,拍摄“1+N”宣传片。截至8月底,全州法院累计网上立案22122件,网上开庭1451件,网上缴费1663件,电子送达25530次,网上调解12183件,工作成效得到各类市场主体人民群众充分认可。
深化诉源治理,减少案件数量
注重传承创新枫桥经验,依托诉源治理助力市域治理现代化,制定印发《昌吉州人民法院关于深化“诉源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配套出台《关于建立“法官工作室”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创建“枫桥式法庭”的指导意见》制度体系,着力形成了“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为核心的诉源治理机制。两级法院共创建枫桥式法庭7个,成立 “法官工作室” 91个,指导开展诉前调解案件620件,司法确认260件,“枫桥式法庭”收案1056件,结案率98.30%,调撤率94.89%。
强化金融审判工作,优化金融法治环境
高度重视金融环境改善,注重整合各方工作合力。今年4月,中院牵头组织金融办、26家驻州金融机构召开服务保障金融业健康发展座谈会,就金融借款纠纷合同案件审判执行形成“四个坚持”工作共识,联合州金融办、人民银行、银保监分局及昌吉市法院、司法局等多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发起设立全疆首家“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组建8个专业化金融审判团队,制定《关于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的实施意见(试行)》,加大对“套路贷”“职业放贷”的甄别和惩治力度,推动金融纠纷案件快审快执。
建立旅游巡回法庭,开通旅游纠纷化解“直通车”
两级法院与旅游行政部门协调对接,在天池、江布拉克、北庭都护府等4A级以上景区设立旅游巡回法庭8个,充分利用各大媒体平台,宣传推广新疆移动微法院,第一时间通过巡回审判车在景区游客中心设置宣传标牌,进行普法宣传。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在线查询和咨询等方式,行使诉讼权利。截止目前,两级法院旅游巡回法庭共化解涉及旅游项目、食宿、交通侵权类案件合计21件,法律宣传咨询近3000人次。
完善破产工作机制,提升破产工作效率
制定《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简化程序加快破产案件审理的办案指引(试行)》,《破产案件管理人暂行办法》,明确“执转破”案件释明、审查、启动、审查、受理、宣告等各环节要素节点,促进《破产法》同《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实现无缝衔接,切实打破执行与破产流程藩篱。对丧失竞争能力的僵尸企业依法适用简化审理程序审理,确保此类案件六个月内审结。不断强化府院联动机制,推动成立昌吉州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主动谋求党委、政府支持,有效破解产权、职工安置、税收优惠、信用修复、破产费用保障等实际困难。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